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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下乡谁来兜底?

发布时间: 2024-04-08 作者: 火狐电竞下载手机版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

  “《通知》聚焦分散式风电发展的难点堵点,提出了不同于常规风电项目开发的创新思路,将引领风电行业在大机型、大基地、集中式之外走出一条发展新道路。”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

  涉及“乡村”和“能源革命”,已有新能源汽车下乡、“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系列政策。其中,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强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沐光行动”着重发展分布式光伏;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也重在发展分布式风电项目。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这是“分布式能源”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分布式能源”也被多个地方列入今年的政府工作重点。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科学合理布局调峰、热电联产和分布式气电项目”。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把“在乡村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列为今年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

  一般情况下,我们把发电功率在10千瓦及其以下的风力发电机称作小型风力发电机,这类小型风力发电机可在农村、牧区、山区附近建造,解决当地用户用电需求。本刊记者发现,《通知》中明确“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

  在中小型风能设备行业发展交流会上,青岛安华新元风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鲁中间表示,“目前我国具备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企业在50家以内。这几年,很多中小风机行业的企业已经转型,行业的生产规模在萎缩。”

  而作为乡村振兴重点支撑领域,“千村万乡驭风行动”的加速落地,一方面将促进农村经济与风电发展的深层次地融合,另一方面或将开启中小型风机新的市场空间。

  “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将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我国风电一直以“三北”地区规模化开发为主,随着低风速发电技术逐步成熟,中东南部地区就地就近开发风电日益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

  国家电投风电产业创新中心运营优化研究所副所长邓屹指出,现阶段中小型风电项目经济性难以满足投资收益率,同时还缺乏对风资源的精准评估的数据和工具。邓屹认为,发展的总体原则是需要紧盯政策落地,“先找网,后找风”、项目测算也宜保守、选择成熟的低风速款机型、采取分散接入但集中管理的方式,明确项目的需求。此外,还可以跟其他结合,形成风电+,如基站、沙戈荒、农业养殖等。

  如邓屹所言,“紧盯政策落地”最重要。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通知》中提到,鼓励各个地区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但也强调了“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有关专家这样认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需要政策规范、多方联动、有序实施,“某一种意义上,其实还是核准制。”

  因地制宜则是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首要原则。《通知》强调,需统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宜建则建,试点先行。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省(区、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明确开发利用规模、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环保要求和有关保障措施。各地市则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后再适时推广,而不是在全省范围内一下子全面铺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关负责的人介绍,各地市要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有序推动实施。

  华金证券分析,政策方面,2021年行业就提出了风电下乡的行业倡议,但支持政策迟迟未正式落地,其中项目颗粒度小、吸引力不足、审批流程繁琐、并网难等问题是制约分散式风电发展的主要因素。

  的确,2021年4月发布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首次提出启动“千乡万村驭风计划”。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提出充分的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积极地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但受限于分散式风电审批流程、土地征收使用以及经济性等情况,支持政策没有落地。历时3年,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落地,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具体落实,也综合了各方利益主体实践经验,将有效促进农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高质量发展。

  针对以往分散式风电开发的难点堵点,《通知》开拓思路、创新机制,打出了优化审批程序、依法办理用地、保障并网消纳等政策“组合拳”。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从4月1日起,电网公司能够不用再全额收购其辖区内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力。

  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不再全额收购,新能源发电是不是已经饱和了?风电下乡还有必要吗?还能顺利实施吗?

  消纳是电力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将发电厂产生的电能输送到需要用电的用户处,并让其得以有效利用。

  实际上,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将被分为两部分: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

  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依照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

  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一同承担收购责任。

  《办法》的出台,拆分了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使之前一直施行的全国收购机制被改变。

  而细读《通知》,不难发现,文件已明确,“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保障项目稳定合理的收益水平。也就是说,只要手续齐全,电网负责消纳。

  目前,风电下乡消纳问题仍有电网“兜底”。不过,有业内人士对此发出质疑:“‘卷’完光伏,‘卷’风电,市场在哪?”“不是没市场,是电网‘扛’不住,再加上储能,成本问题怎么样才能解决?”“还有占地问题,收益问题,噪音问题,运维问题,安全问题等等,这样一些问题都是解决难度很高的。”

  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快速崛起的今天,如何强化消纳保障成为关注焦点。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需要进入更健康的市场化阶段,才能更持久、更长远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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